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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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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康德哲学有两个伦理学概念,第一个同"物理学"(探究"自然的因果性")相区别,把"自由的因果性"或"自由法则"(Freiheitsgesetze)置于思想的中心,第二个同"法权学"(源自罗马法的ius)相区别,"不为行动立法(那是ius的事),而只为行动的准则立法",因而是"德性论"的伦理学(ethica)。后人往往遗忘康德第一个伦理学概念,而仅仅依据与法权学相对的第二个伦理学概念言说康德,因而产生了许多误解。本文指出,这个误解源于黑格尔,已经延续了二百多年,但黑格尔对康德的指控自相矛盾,无视康德文本。许多英美的现代阐释者延续这一误解,试图把"法权论"从康德伦理学中分离出去,本文对这些观念进行了批驳,阐释了这两个伦理学概念如何是统一的、一致的,必须把康德伦理学作为一个体系、一个整体,才能准确地理解和把握。  相似文献   

2.
黑格尔在本体论意义上把握人格,并将自由视为人格的本质规定。法权人格、道德人格、伦理人格既是自由人格生长的三个阶段,也是自由人格存在的三种样式。平等法权与内在超越性道德精神,只有在客观的伦理关系及其秩序中才能成为现实,人在自由的伦理关系及其秩序中才能真正成为自由的存在者。  相似文献   

3.
陈颖 《道德与文明》2021,(2):151-160
康德以财产权利为基础,构建了一套关于自由意志的道德法体系.他的权利理论为政治国家的合法性提供了先验的形式依据.黑格尔认为,康德的财产权思想完全局限于道德,具有抽象主观性的缺陷.在黑格尔看来,财产权指向实际的占有,自由意志最终要在伦理实体而不是道德法领域得到实现.现实的自由要求个人拥有将自己的意志置于任何事物中的人格权利,并且作为财产的所有人与其他自由的个体相联系.因此,财产权原则必须具有更加实质的含义,而且只有理性国家才是实现了人格自由的最高伦理实体.黑格尔财产权思想中对私有制度以及契约论国家观的批判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但是他所理解的财产权却囿于精神领域.  相似文献   

4.
马克思恩格斯视野中人格与自然相互关系的现实与理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众所周知,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立足于人的实践活动深入全面地阐释过人与自然的多重关系。在我看来,当他们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工人和资本家当作法权主体即人格来加以看待时,他们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考察,也就包含了他们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格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审视。不  相似文献   

5.
道德与法权的关系问题是实践哲学领域的一个核心课题,康德对于这个问题作过积极思考和重要贡献。本文主张,在康德哲学中,必须从"自由"这个最高原则来理解道德与法权的关系问题;道德是法权的根据和目的,而法权是道德的必要条件,但法权归根到底是一个道德问题和自由问题。而在法权作为道德的必要条件的论证方面,本文认为历史主义的论证方式要比自由主义的论证方式更为可靠。  相似文献   

6.
论坛荟萃     
康德关于“实践”的概念的言论中,最重要的是关于两类实践(技能、道德)的学说。技能实践属于理论哲学(作为自然的理论),道德实践属于实践哲学,它建立在自由概念上面。康德主张实践理性优于理论理性,强调德性比知识重要。康德的实践概念的第三层涵义是“法权的”,简单地说,“法权的”涉及到所有权的自由(法权)是否被承认为原则。康德的“实践”的概念的第三层涵义为后来的费希特所发挥,为黑格尔所总结。目前国内主张实践唯物主义的学者认为,实践是解决主体、客体统一的关键。那么如何理解马克思哲学中的“实践”这一概  相似文献   

7.
论坛荟萃     
谢遐龄:康德的主体学说 在康德哲学中,主体一词是在其实践哲学中来进行规定的。而实践一词的含义,在康德那里是指针对道德法则的身体力行,并非创造物质财富的行动。在这里,主体实质是人格,即抽象的人。 人格之所以为道德主体,有两层意思。第一,人格是人的肉体行为之决定原因,故为主休,第二,人格是自由的,人之行为必然是合乎道德律的,人人“从心所欲不逾矩”才算是达到自由王国。 康德在讲实践哲学时引出道德主体概念,而后又发现其法权哲学意义。法权主体意义上的“我”,在事实上来自法权关系意义上的“我的”。作为法权主体占有的对象是商品(或物)之价值体,即物之“社会存在体”。法权主体来源于法权关系,因而,“我的”或“有权”实质上出于其它法权主体之承认。  相似文献   

8.
尽管康德和舍勒的伦理学形态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是二者在根本上都属于自律伦理学.康德在人的意愿中探讨道德自律,而舍勒则在人的爱的秩序中探讨道德自律.但是与康德的理性自律不同,舍勒强调的是人格自律.对于舍勒来说,人格是道德的善的载体,人格的本质在于一种绝对时间化,而绝对时间化又是在其通过行为并在行为中持续的生成中进行的,因此道德的善必须具有绝对时间的特征.无论康德和舍勒伦理学之间的差异有多大,他们最终关注的都是道德的善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本文分疏了牟宗三"良知坎陷"说中的康德与黑格尔哲学资源,剖析其两层存有论的内在矛盾及其缺失。牟氏在证成现代民族国家时,预设了康德式两层存有论的义理架构,在论证方式上则引入黑格尔式的辩证法。牟宗三证成道德的形上学,建立两层存有论,但他认为现象只具有认知的意义,人的德行与法权并不在其中,使二者暗而不彰。顺着康德的理路,牟宗三哲学中法权与德行两个方面的缺失都可以得到补足。  相似文献   

10.
环境伦理是对传统伦理的新发展,拓展了传统道德人格概念的内涵.这种拓展意味着对道德人格的规定不能仅仅局限于人际道德的领域,而应扩展到自然道德上来.生态文明时代必然通过环境伦理这种新型道德形态来塑就人,而生态文明又必须通过生态人格来反映这个时代的特征和内涵.  相似文献   

11.
学界对康德哲学对自我的完全义务的归属问题存在争议。有的学者认为,康德最终放弃对自我的法权义务,德性论中对自我的完全义务也不是严格的德性义务。这种争议涉及对康德义务体系划分的理解。康德之前的义务学说对自我义务的强调、对完全义务和不完全义务的划分,构成理解康德义务学说的语境。在1793年的《伦理学讲义——维格兰提伍斯》中,康德提出一些在《道德形而上学》中没有详述、但有助于理解他对义务体系划分的说法:理性的立法的关键是普遍法则,法权学说和德性学说分别是理性对外在行动和内在准则的规范性要求;对自我的完全义务如果涉及人性中人格的法权,就是对自我的法权义务,如果涉及人格中的人性的目的,就是对自我的德性义务;二者可能有相同的义务,但是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因而它们各自存在,这也是维护义务学说完整性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黑格尔对康德哲学的批判是理解黑格尔哲学的极好的入手处。黑格尔通过对康德哲学广泛而深入的批判,彰显了他自己哲学最主要的特征和贡献。黑格尔对康德哲学的批判涉及多个方面,其中最根本的目标是批判康德哲学的主观主义二元论,因为这种二元论反映了现代世界和人的种种严重分裂。黑格尔把康德哲学称为"主观观念论",把自己的哲学称为"绝对观念论";"绝对观念论"的目的就是要从根本上克服现代性造成的种种二元分裂。另外,对康德哲学的批判构成了黑格尔哲学的积极动力;他一直为人诟病的形而上学及其各个核心概念,只有在此背景下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  相似文献   

13.
康德伦理学的主旨自然是要为人类行为提供一条先天有效的普遍实践法则,以回答"我该做什么"这一中心议题.为了保证实践法则的普遍有效性,康德提出伦理学必须排除一切来自心理学和人类学的东西,伦理学的原理绝对不能建立在经验人类学基础上,于是,在纯粹道德学说的先验形而上学和经验人类学之间作出严格分离.按康德自己的说法是:纯粹道德学说不可建立在人类学上,但它能够而且必须运用到人类学上.作者在这里主要指出了康德晚年出版的一部重要伦理学文献:《伦理的形而上学》,这部书的意义尤其在我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处在许多康德伦理学研究者的视野之外,是造成某些片面理解的原因之一.翻译弗尔施纳这篇文章的意义在于有利于我们完整地考虑康德伦理学思想的系统布局,消除不必要的对康德的一些误解.  相似文献   

14.
黑格尔的伦理思想以他关于“道德法”和“伦理法”的区分以及对康德道德理论的批判而著名.本文的作者Mlen W.伍德从黑格尔早期关于道德问题的思考切入,以《自然法论文》、《精神现象学》以及《法哲学原理》为主要文本,较为系统地阐发了黑格尔对道德的批判.作者认为,黑格尔虽然批判了道德观点的空洞性、抽象性,但是赞同道德是伦理生活的一个方面和现代文化的组成部分.对于黑格尔而言,道德不是形而上学的假设,它要在伦理生活中获得实现.黑格尔与康德的伦理思想并不完全对立,他们共享着同样的伦理价值、理性自治,只是黑格尔试图在康德伦理思想的基础上使道德走出主观性的应该、把伦理价值与社会和历史现实联系起来.  相似文献   

15.
康德在《论出自人类之爱而说谎的所谓法权》一文中提出的“对凶犯不可说谎”的主张,在国内外学术界一直都是一个被广泛讨论的哲学“难题”。对于这一问题,可以从义务概念的层次性寻求解决的出路。康德对义务首先作了法权义务与德性义务的区分,其中法权义务又被区分为“基于契约的义务”和“作为这些义务之基础的义务”两个层次。“真诚”或“不可说谎”属于后一个层次的义务,它事关公民社会的根基,因而是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违背的,即便个体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必须在所不惜。德性义务中的说谎虽然也是对人格中的人性尊严的伤害,但它只涉及我们自己作为“纯然道德存在者”时的义务,而不涉及公民社会的根基问题。从德性义务的角度来看,说谎虽然“不应当”,但毕竟“可以”现实地存在,尽管说谎者为此必然要受到别人或自己的蔑视。然而,说谎在法权上是绝对不被许可的,因为作为公民,任何个体都没有这个权利,即便在面对凶犯时我们也只能说真话。不过,对凶犯说真话并不意味着我们无视朋友的生命,因为既然相对于公民社会而言,个体的生命是无足轻重的,那么我们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朋友,也是我们出于法权义务而应当采取的必然行动。  相似文献   

16.
钱康 《道德与文明》2021,(6):139-149
在康德学界中一直存在着对其伦理学的动机空洞性指控,认为康德无法说明人类之所以要将自己置于纯粹先天道德法则的约束之下的自然动机.作为对这种指控的回应,一些英美康德学者试图将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提到的人性作为理性本性的绝对价值自然化,以提供一种我们将自己视为理性存在者从而自律地遵守道德法则的自然动机.但这种自然化的解释不仅违背了康德原文的论证结构,同时也否定了先验哲学的某些根本立场.义务性和道德法则的可能性并不是通过引入自然动机的方式,而是在先验哲学整体性视角之下通过对人类认知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一种批判和演绎被确证的.  相似文献   

17.
汪志坚 《世界哲学》2023,(1):124-133
从思想传记的角度看,对康德哲学的反思塑造了罗尔斯政治哲学的形成、转向和终局。学界对罗尔斯和康德思想渊源论题主要有“貌合神离说”和“近而远之说”两种观点,前者认为罗尔斯前期对其正义理论的康德式阐释是基于对康德的误读,后者认为罗尔斯后期政治理论致力于疏离康德学说。借鉴学界对康德实践哲学的新近研究会发现,“貌合神离说”误解了康德的道德心理学,而“近而远之说”则误解了康德法权论与其伦理学的关系。澄清这些误解之后会发现,罗尔斯和康德的思想实际上是一种渐近关系,即“行合趋同”。  相似文献   

18.
贺磊 《哲学研究》2022,(4):96-107
黑格尔对康德伦理学的形式主义所作的批评是富有影响力的,他指责康德的纯粹实践理性概念无力在内容上阐明道德的本质。而当代康德主义者在回应这一批评时,却未能在道德现象中揭示纯粹实践理性与客观价值的实质关联,也因此不能彻底反驳黑格尔的批评。通过对康德道德哲学的分析,本文将表明:一方面,形式主义进路服务于论证纯粹实践理性的可能性,并构成了对道德现象的哲学诠释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该诠释成功地揭示了道德意识的意向结构及其事实性要素,并导向了“目的自身”的概念。因此,康德的形式主义伦理学所导向的道德目的论可以构成一种实质价值学说。在与道德目的论的关联中,康德伦理学的形式主义及其纯粹实践理性概念能够得到恰当理解和有效辩护。  相似文献   

19.
康德的德性幸福论存在“德福不一”的困境,而作为至善的世界,应是德福一致.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试图通过“三公设”之设定来调和这对矛盾,但显然不能令人满意.在晚出九年的《法的形而上学原理》中,康德提出了“法权”思想,终于解决了这个问题,从而使得幸福从彼岸回到此岸.  相似文献   

20.
国内学术界对于德文的Person和Personlichkeit这两个词长期以来没有统一的译法,因而导致了在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等人的经典文献的翻译中,涉及这两个概念的地方往往出现令人困惑的混乱局面。关键问题在于应该对Person一词最初在康德那里的准确含义进行细致的梳理,它不能被理解为一般的"人"、"人身"、"个人",而必须将其理解为"人格";相应的Personlichkeit则应为"人格性",它是人格的纯粹理知的属性。用这一理解来考察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和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相关论述,许多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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