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休谟主张从人性内在的情感欲望出发来解释人们的道德行为,但这种解释走向了一种道德相对主义,无法为人们的道德生活提供普遍的价值规范。正义不同于道德,正义作为一种公共性规范对所有愿意合作的人应具有普遍约束力。休谟在解释正义问题上特别强调理性慎思的作用,当然休谟的解释并不是重回理性主义的老路,不再是强调理性主导并支配情感,而是把情感作为行动的动机,凸显理性慎思对情感欲望的调整和引导作用。本文最终试图证明,休谟不是单纯靠情感来解释正义,而是基于情感与理性慎思的相互作用来解释人类实践中正义原则的建构。正义的建构是人们综合情感和理性因素反思平衡的结果。  相似文献   

2.
罗尔斯式的正义观念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指责:激进主义者指责他对正义的应用范围和作用强度施加了不必要的限制;社群主义者指责他不恰当地将正义置于核心位置。事实上,这两类指责都指向罗尔斯实质性正义观念背后的框架性预设,即休谟式正义的环境:激进主义者认为这一环境有如紧身衣,而社群主义者认为它遮蔽了其它的同等重要的社会生活的环境。为了对罗尔斯的正义观念进行替换,首先要替换这一框架性预设。努斯鲍姆所提出的亚里士多德-马克思式正义的环境便体现了这样的努力。然而,这些指责忽视了正义的环境对于正义的规范性原则的内生性构成作用。规范性的正义原则可以对社会生活的环境做出一定的要求,但这些要求必须落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3.
休谟认为 ,正义的起源在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的有限同情心 ,正义乃是为了弥补自然与人性的这种不足而产生的人为之德 ,正义的主要作用是作为一种划分财产权利的道德规则。本文对休谟的正义观进行了阐述和简要评析 ,并指出了其正义思想的合理性与局限性。  相似文献   

4.
马克思和罗尔斯似乎有着十分不同的正义观。马克思主张,正义概念的功能,在意识形态上表现为以主导生产模式所要求的操行,作为具有普遍约束性的律令。罗尔斯则主张,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它的法则可能被所有这样的人所认可:他们公正、合理地商讨的问题,是如何公平划分彼此之间在社会合作中的负担和利益。尽管体现在马克思和罗尔斯立场之间的种种重要不同仍然存在,但笔者认为,这两种正义观上显然不同的立场,是能够调和的。尽管受到黑格尔和康德的不同影响,马克思和罗尔斯的观点还是能显示出一致之处。在提出明确的正义政治概念时,罗尔斯认为,可以接受的正义原则,必须是在社会体制中能够实行的。这导致他的“康德式构成主义”,向黑格尔的观点靠近,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奠定了他对普遍的、社会先验的正义原则的拒斥。笔者认为,马克思和罗尔斯两人所追问的,都可以被看作是何种社会制度能够实现作为公平的正义原则。不过,其间仍有两点重要不同。首先,马克思憧憬的,似乎是一种超越休谟和罗尔斯所谓“正义环境”的社会,而对罗尔斯(2001,P177)来说,超越正义环境的社会则是乌托邦。其次,马克思认为,作为社会基础的市场关系应该被超越,因为这些市场关系天然地包含着生产者与生产的社会过程以及社会劳动产品的异化。虽然在超越正义环境的社会里,市场的消亡也许可能,罗尔斯却宣称,在要求必须公正解决竞争的任何社会里,市场消亡均不可能。笔者认为,如果将马克思对市场的拒绝,看作是从根本上拒绝“商品拜物教”,那么马克思和罗尔斯的立场就能调和。笔者的结论是,除了马克思关于未来无阶级社会概念中含有理想成分外,在资本主义及市场的正义观上,马克思和罗尔斯的立场相当接近。  相似文献   

5.
康德的道德建构主义与罗尔斯的道德建构主义都运用了普遍同意的标准、有效性标准来证明各自的道德原则和正义原则,它们都属于义务论派别,绝对命令和正义原则也具有相似性。但是,康德的建构主体是形而上学的,而罗尔斯的建构主体则不具有这种形而上学的特征;康德的建构主义属于构成性自律,而罗尔斯的属于学说的自律;他们各自建构出来的原则也具有不同的适用范围。罗尔斯的转变削弱了正义原则的证明力,在后形而上学的条件下,哈贝马斯对道德客观性的认识可以提供一种解决的思路。  相似文献   

6.
休谟的正义理论是克服现代个体自爱与社会性之间系统张力的重要理论努力,但这一理论一直面临一项质疑:正义作为人为德性,其"德性"面相与"人为"面相存在内在矛盾.针对道德心理机制和人为秩序构建过程的细致分析表明,一方面,休谟的德性理论重视行动后果,主张对行动后果的同情是道德评价的出发点,能够为服务于功利后果的人为制作赋予道德尊严;另一方面,休谟的人为秩序构建理论强调动态过程,在小型社会到大型文明社会的演化中,开明自利的自然动机和正义感的道德动机相互配合发挥作用."德性论"与"人为论"彼此支持,共同奠定了大型文明社会的正义秩序.  相似文献   

7.
在《罗尔斯与帕斯卡之赌》中,威廉斯主要关注的是罗尔斯对其正义原则的证明,他主要论及三方面内容:第一,罗尔斯在论证其正义原则时诉诸的基本想法,也即一组原则是正义的,仅当自利的人们在某种无知条件下能够对其达成一致同意;第二,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在某些方面偏离了这一基本想法,这里的偏离主要指偏离自利选择的轨道;第三,他比较了帕斯卡之赌中包含的证明与罗尔斯对其正义原则的证明,认为两者虽然在论证结构上高度相似,但后者更缺乏说服力。就第一方面的内容而言,威廉斯只是阐述了罗尔斯的基本想法,并未对此作过多讨论。就第二方面的内容来说,威廉斯所说的"偏离"要么缺乏足够的根据,要么仅止于断言;只有第三个偏离可以在罗尔斯的文本中得到印证。就第三方面的内容来看,威廉斯的批评并不令人信服,罗尔斯仍然有辩护的空间。  相似文献   

8.
在休谟之前,传统正义论表现为德性正义论、神学正义论和自然正义论三种历史形态.休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认为传统正义理论已经失去了整合社会行为的能力.他在批判继承以往学说的基础上,立足于人们的利益需求来诠释正义等观念,主张通过法律来实现正义,进而提出了以人们的共同利益感为基础,以财产权为核心和以法律规则为中介的正义理论,把正义论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并对后世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博爱有两个层面,即"友爱之情"这一情感层面,"互相帮助和照顾弱者"这一结果层面。罗尔斯认为,正义原则不应包含"友爱之情"这一博爱情感,但包含博爱结果。对罗尔斯来讲,"友爱之情"既非社会正义的充分条件,也非必要条件。而科恩认为"友爱之情"是(差别)原则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是其必要条件。罗尔斯的博爱观主要体现在其正义原则之中,强调博爱结果。而科恩的博爱观蕴涵于其社会主义的平等和共享思想之中,强调博爱情感。科恩与罗尔斯各自秉承生活经历所模塑的社会主义的平等主义立场和自由主义立场,因而对博爱的理解不同,前者误读了后者。  相似文献   

10.
《学海》2020,(1):81-91
代际正义理论是当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中的重要理论之一,约翰·罗尔斯的代际正义理论在当代有关代际正义理论的研究中处于重要地位。罗尔斯并不主张将其差别原则直接用于处理代际问题,而是建构了一种以"正义的储存原则"为内核的代际正义理论。不少论者认为,罗尔斯的代际正义理论与其差别原则之间存在一种张力,他在其后期著作中修正了自己的观点,始终坚守"当下时间进入解释",但放弃了其起初坚持的"家族模式的动机假设"。实际上,不少批评者误解了罗尔斯的代际正义理论,其代际正义理论能够获得一种融贯的解释。  相似文献   

11.
<正>一罗尔斯的观点引出的问题众所周知,约翰·罗尔斯在构建自己的"正义论"时,曾经非常自觉地把康德伦理学作为自己的思想资源。在《正义论》一书第4章第40节中,罗尔斯以"康德对正义即公平的解释"为标题,论述了康德的绝对命令就等于"正义原则",按照正义行动,等同于按照绝对命令行动。  相似文献   

12.
罗尔斯认为医疗保健的功能在于保证每个公民自由而平等的道德地位,与其相关的具体决策在立法阶段而非原初状态中进行。格林将卫生保健当作社会基本善之一,并确立了卫生保健的平等可及原则,这种理论由于严重修改了罗尔斯正义论的理论框架而难以成功。丹尼尔斯发展了罗尔斯的机会公平平等理论,认为卫生保健应受到机会公平平等原则的约束,以保证每个人都能获得正常机会范围内的公平份额。他的论证成为卫生保健分配正义最为重要的论证之一。  相似文献   

13.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的差别原则一直备受质疑,因为它不仅可能与效率原则冲突,而且可能违背罗尔斯自己的互惠原则。此外,差别原则能否在原初状态被选择也成问题。事实上,按照罗尔斯用以拒斥古典功利主义正义观的根据,差别原则不能被视为严格意义上的分配正义原则,因为其所基于的是仁爱或言人类之爱,这一仁爱在其自身并不包括裁决利益冲突的分配原则。所以差别原则应当被解释为一种弱意义的劝导原则,这也可以避免其所面临的诸多困难。  相似文献   

14.
重叠共识既是对正义原则稳定性的论证,也是证成正义原则时不可或缺的一个必要环节。但许多人认为这两个目标是无法兼得的,应该把重叠共识只理解为对正义原则道德正当性的证成,而非对其现实命运的考察。这种观点既误解了罗尔斯最根本的问题意识,也不能真正解释正义原则在道德上的正确性,因此是错误的。重叠共识最终证成的,其实就是正义原则在现实社会中的稳定性。  相似文献   

15.
正确理解原初状态中立约人的特征对于理解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体系至关重要。判定正义原则与利己主义之间关系的关键在于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是否将自利原则视为其理论体系的首要价值,我们不能因为该理论承认立约人的理性选择的自利考虑而判定其是利己主义。任何企图从立约人合理性选择推出理性选择的思考进路,都是对原初状态的误解。  相似文献   

16.
正义理论是否存在道德基础,是当代政治哲学热烈讨论的一个议题。罗尔斯虽然把正义观解释为政治的而非形而上学的,不依赖于广包的宗教或哲学学说,但强调普遍的正义观念离不开政治文化的基础,包括道德基础,即人们所潜在地认可、普遍接受的那些基本理念和原则,如宗教宽容和反对奴隶制。正义原则的达成也预设了平等的公民之间的协议,以及公民拥有的正义感和善观念的道德能力。正当优先于善并不表示正当完全排斥善,而是说两者是相互补充的,正义观念是从两者共同推导出来的。政治的正义观念与其他道德观念之间的区别只是观念应用的范围问题。关于国家中立,基本制度和公共政策虽然不是设计来偏袒任何特定的广包学说,但不可能强求正义制度的影响都是中立的,它所影响的美德是富有意义的。公平正义包括对诸如公民美德和宽容的美德、理性和公平感的美德等的解释。罗尔斯强调其政治自由主义是一种"道德观念",它以最普遍的道德原则作为后盾,这里就包括尊重人、把人当作目的这个根本的道德公理。  相似文献   

17.
论西方马克思主义对罗尔斯正义论的批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袁久红 《学海》2002,3(2):26-30
作为当代西方自由主义正义理论的典型代表的罗尔斯的正义论 ,自其在 2 0世纪 70年代提出后就遭到了来自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阵营的尖锐批判。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指认罗尔斯的正义论有十大错误 ,包括脱离社会生产来抽象谈论分配正义、陷入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不加批判地假定了社会阶级存在的永恒性 ,等等 ,同时 ,罗尔斯提出的两个正义原则也存在内在矛盾 ,是乌托邦主义的。本文即是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对罗尔斯正义论的批判的一个批判性考察  相似文献   

18.
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是20世纪最有影响的正义理论,其受到的许多反驳与其多重人性设定相关。罗尔斯的正义环境论说和融贯论证成方法使得他深受休谟人性观(我们有着有限的利他心)的影响;而他对无知之幕的设立与理性选择理论的强调又受到经济人设定的强烈影响;但在提出正义原则及其证成时又显示出康德的深刻影响,隐含人有善良意志,要求有充分的利他心。多重人性设定得以并存的缘由在于罗尔斯混淆不偏不倚与运气平等主义,混淆"不应得"与"非应得",以及正义两原则在推理上的断层与实际含义的妥协。澄清各种混淆后,我们基于休谟的人性观才可获得对公平正义最融贯的解读。  相似文献   

19.
休谟的正义理论一方面坚持"互利原则",把功利视为正义的动机;另一方面,又主张"同情原则",认为同情是正义感的来源,正义来自人们对公益的关心.休谟正义理论中的这个矛盾,表明正义本身所包含的两层要素:正义既具有有利于当事双方的互利性,又要求当事双方有着互相认同的能力.  相似文献   

20.
毛兴贵  谭杰 《现代哲学》2005,64(4):28-34
政治义务是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哈特首先用“相互限制原则”来解释政治义务,这一原则为罗尔斯所继承并加以修正。鉴于该原则存在的诸多问题,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削减了它在政治义务的道德证明中的作用,而诉诸正义的自然责任原则。这个原则仍然受到来自多方面的批评,许多罗尔斯的追随者对这些批评作了回应。罗尔斯从公平游戏原则到自然责任原则的转变反映了他对契约论不同的态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