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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正当性证成
引用本文:王淑芹,武林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正当性证成[J].伦理学研究,2017(3):47-50.
作者姓名:王淑芹  武林杰
作者单位:1. 首都师范大学;2.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我国诚信文化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15ZDA038),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良法善治视域下法治与德治关系研究”(15AZX021),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
摘    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虽已确定为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坚持的重要原则,但在学界对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正当性仍有不同程度的分歧与存疑。因之,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正当性的证成,则是推进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转型亟需深化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本文从法律与道德价值的同源性与交叉性、法律与道德规范的同宗性与交叠性、法律与道德功能的独特性与互补性,立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原则正当性的理论基础。

关 键 词:法治  德治  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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