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超越义务:儒家责任伦理辨析
引用本文:吴先伍.超越义务:儒家责任伦理辨析[J].道德与文明,2018(3):47-56.
作者姓名:吴先伍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2JJD72001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14ZDB003)。
摘    要:受到西方法制文化的影响,人们习惯于讲道德义务,并将儒家伦理称为义务伦理。义务要么是由社会地位所决定的职责,要么源自于为了权利而签订的契约,二者都决定了义务带有一种被动的承受性。儒家伦理反对一味讲利益,因而不太关心权利,也就不可能重视由权利所派生的义务。虽然儒家讲角色功能,讲职责,但儒家更加重视内在的道德感受,重视内在的自觉自愿,因而没有固步自封于角色义务。与义务论相比,儒家伦理更加强调突破自我的权利限制,走出自我,迈向他人,从而积极主动地为他人承担责任。因而,儒家伦理不是义务伦理,而是责任伦理。

关 键 词:儒家  责任伦理  义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道德与文明》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道德与文明》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