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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承认,社会主义社会里存在着矛盾,甚至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矛盾也不会消失。作者分析了“差别”、“对立”、“矛盾”、“统一”等概念。他说,差别是产生对立的基础和前提,但并非任何差别都直接是对立,只有那些出现在同一客观关系中因此是相互排斥、互为前提的差别,才能成为对立。对立面之间的相互关系表现为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也就是表现为矛盾。不能把对立和矛盾这些哲学概念和社会对抗、阶级利益的敌对混为一谈。对立面之间相互关系的性质,矛盾的性质和类型,取决于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取决于所有制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集团之间的关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立面就社会方面来说是以统一的和一致的运动趋向为特征的。作者不同意“发展一定是从统一走向对立面的斗争,然后走向新的统一”这种观点,并对它作了反驳。作者分析了外部矛盾和内部矛盾,认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目前在世界舞台上是以和平共处与和平竞赛这种特殊的阶级斗争形式表现出来。作者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的特点在于:这些矛盾的解决不需要进行政治变革,不需要对任何社会集团采用暴力,而是通过对社会经济的逐步改造,使各个不同方面相互接近,使新因素在旧因素中和平地成长起来,而导致旧因素的根本改造。作者说,飞跃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中的一种合乎规律的现象,但是飞跃的形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飞跃具有新因素在现存关系中逐步改变、逐步成长的性质。作者认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一般非对抗性矛盾的方法,是我们生活的法则,是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  相似文献   
2.
作者首先指出,目前苏联哲学界对这两个概念持有不同的理解,而且其中有些定义是辯証唯物主义所不能接受的。关于絕对眞理概念,苏联大多数哲学家把它理解为对现实的完滿的、詳尽无遺的反映,少数哲学家把它理解为部分的、具体的、将来也不会被駁倒的知識。有些作者时而采用前一个概念,时而采用后一个概念,把前者称为就广义而言的絕对眞理,把后者称为就狹义而言的絕对眞理。作者反对把絕对眞理理解为对现实的完滿的、詳尽无遺的反映。他认为这种理解是与客观眞理的含义——客覌眞理是人关于客覌世界的覌念的內容——不一致的,而且与辯証唯物主义关于客覌世界对于人的认識来說是不可穷尽的原理相矛盾的。作者还反駁了И.Д.安德烈也夫关于絕对眞理是对于事物和现象的本质之完滿的、全面的知識的覌点。作者认为对于对象的本质的认識并不是对于对象的完滿的、詳尽无遺的认識,而且脫离对非本质的东西就不可能实现对本质的认識。作者还反駁了Г.А.庫尔沙諾夫等人的下述覌点:絕对眞理是认識的目的、理想,是用詳尽无遺的方式去认識世界的可能性。作者认为这种覌点是把絕对眞理与相对眞理的相互关系問題和在认識論上把认識評价为过程的問題混为一談。作者支持А.А.斯塔欽柯的观点:絕对眞理是部分的、具体的、将来也不会被駁倒的知識。絕对眞理的标准就在于它的不可反駁性。作者认为在給絕对眞理和相对眞理下定义时,不应該以它們內容的完滿性这个特征为出发点,而应該以对眞理与现实的一致的評价为出发点。关于相对眞理,作者不同意Ν.С.納尔斯基关于相对眞理中不包含謬誤因素的覌点,而认为相对眞理就其內容的某一部分来說是可以改变的、补充的或者甚至可以駁倒的,因此相对眞理才能变化和发展。相对眞理中之所以存在着謬誤因素,是由于人对现实的认識不可能是純粹的认識,而眞理从其开始形成之时起就只能是純粹的眞理。作者最后联系到审訊中的眞理問題,攻击了А.Я.維辛斯基,說后者正是利用絕对眞理概念的多意义性和不确定性,来为法庭的任意专断作辯护。  相似文献   
3.
近三年来,苏联《哲学问题》杂志(1963年第7、12期,1964年第8、11期,1965年第7期)上陆续发表了八篇文章,讨论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结构和范畴等问题。其中引起讨论的Д·И·契斯诺科夫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结构》一文已译出,译文见本刊1963年第11期。本文是最近发表的一篇,着重讨论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问题,文章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中的地位。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这个完整的哲学体系的一部分,但它具有自己的对象、自己的范畴和规律的体系,可以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来讲授,而不同意那种反对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分开讲授的论点。第二部分论述历史唯物主义结构是社会关系体系的反映.他认为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等范畴中固定下了对社会经济领域最一般发展规律的认识成果,而在反映社会精神生活的范畴中则固定了对社会领域和社会政治领域的一般发展规律的认识成果。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结构,既决定于科学的对象本身,又决定于科学发展的具体条件和革命实践的需要,由前者决定的部分具有稳定性,由后者决定的部分具有可变性,应当善于在教科书中把这两部分结合起来。第三部分分析“第一性社会构成”和“第二性社会构成”的范畴: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基础和上层建筑,客观前提和主观因素等等。他认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这对范畴是历史唯物主义中最广泛的概念,反对把这对范畴看成是“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个题目的一部分。他认为上层建筑并不直接反映社会的生产技术基础,因此存在着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不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态。他认为主观因素一方面是某些现象的客观前提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另方面则反映了群众、阶级、政党以及个别人的意志、愿望和意向。此外,他还分析了社会、社会经济形态、时代、社会进步等范畴。第四部分分析各种社会共同体的范畴:阶级和阶级斗争、部族和民族、集体和个人等等。他认为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是认识社会生活现象的重要手段,反对把“阶级和阶级斗争”这个题目从历史唯物主义教程中排除出去。他区分开“人”和“个人”这两个概念,认为人具有生物的、社会的和心理的本性,而个人则是表现人的社会本性的范畴,是许多种社会关系的个体体现者。此外,他还分析了利益、劳动、传统、地理环境和人口等范畴。最后,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正在不断发展,产生了许多新范畴,例如:“社会在社会政治和思想上的统一”、“社会的同质性”、“威望”、“社会的整体性”等等。  相似文献   
4.
直到现在,我们对于哲学范畴还没有一致的观点,不同的作者在这些范畴当中填入了不同的内容。 B.图加林诺夫断言:决不能把单独的范畴(例如“内容”、“形式”、“必然性”、“偶然性”等等)与对这些范畴的判断(例如“内容决定形式”)混为一谈。因为“这些哲学判断已经就是规律或是定义,即是比较复杂的科学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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