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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平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7,28(3):41-43
法律的一般原则是医师仅就自己的过失行为对自己的患者承担责任,但是,从近年来美国判例法的发展看,如果医师在诊治患者时可以合理预见第三人将会遭受患者损害,医师的注意义务可扩展到与其不存在直接的医患关系但存在特殊关系的非患者. 相似文献
3.
不当出生损害赔偿诉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大平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5,26(6):39-41
因不当出生(wrongful birth)使父母因缺陷儿童多支付了大量的医疗、人力照顾以及特殊教育的费用,同时受到身心痛苦,如果不给予一定的救济是很不公平的,承认该类诉讼是各国共同趋势.在我国应以契约法来处理这类诉讼. 相似文献
4.
医患关系的利益冲突与平衡 总被引:32,自引:0,他引:32
李大平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5,26(4):41-42
医患之间存在理想的期待与医疗现实水平的冲突,公益福利性与市场企业性的冲突,医患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冲突等.医患之间相互需要,有平衡的可能.在法律设定医患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时,要防止医患冲突,使之趋向平衡. 相似文献
5.
李大平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7,28(2):41-43
法律的一般原则是医师仅就自己的过失行为对自己的患者承担责任,但是,从近年来美国判例法的发展看,如果医师在诊治患者时可以合理预见第三人将会遭受患者损害,医师的注意义务可扩展到与其不存在直接的医患关系但存在特殊关系的非患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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