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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孝养义务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所具有的照料、陪伴及满足合理需求的道德义务。就其伦理基础而言,一种主流的观点是感恩理论,即认为,子女应该孝敬赡养父母是因为父母对子女有生养之恩。然而,这一观点面临诸多挑战。感恩理论总的说来是基于"生养有利论":把一个人生下来并(或)把这个人抚养长大是有利(benefit)于这个人的。正因为子女从父母那里得了利,而且是很大的利,所以才应该感恩回报父母。针对这一观点的批评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于一个婴儿来说,被父母生下来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算是得利。另一方面,感恩义务的来源是超义务的行为,而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道德义务。父母仅仅是做了他们应该做的事,子女不需要因此感恩父母。如果,"生"不算是利,"养"又是父母的道德责任而无需被感恩,那么,子女似乎不必对父母具有孝养义务。面对上述挑战,本文尝试对感恩理论进行修正:子女的孝养义务源于父母的抚养之恩,但并不是所有抚养行为都应该被感恩。只有超出抚养义务要求的行为才值得子女感恩,也才是子女孝养义务的来源。  相似文献   
2.
2012年10月8日~9日,第七届中美医师职业精神研讨会在北京大学医学部隆重召开.会议由北京大学医学部中美医师职业精神研究中心主办.来自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以及我国卫生部、中国医师协会、北京市卫生局等机构的领导专家,全国各地医学院校的青年医学人文教师骨干和各大医院的同行等共百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卫生部陈啸宏副部长、卫生部直属机关党委姚晓曦书记、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王德炳教授、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主任委员李义庭教授、医学部副主任王宪教授到会祝贺致辞,并向中心聘任的研究员发放了聘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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