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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热点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于 2 0 0 2年 4月 1日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四条第八项明确规定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方式正好相反 ,即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称为“举证责任倒置”。这就意味着在我国医疗侵权的诉讼中 ,如果医疗机构不能举证该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将依法推定医疗行为有过错 ,或推定该医疗行为是造成损害结果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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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侵权诉讼中的因果关系认定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本文首先阐明了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概念,并介绍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因果关系认定的不同理论,指出在医疗侵权诉讼中两大法系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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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若干问题评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胡晓翔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2,23(10):37-38
20 0 2年 4月 1日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正式生效 ,近来新闻热炒的焦点之一是所谓的“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具体内容见“若干规定”的第四条第八项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众多的专家解说此条时 ,总是极富鼓动性地告诉公众 :2 0 0 2年 4月 1日以后告医院 ,患方就很轻松了 ,只需证明自己有损害事实 ,并且曾在被告处就诊就无需再举证了。本文试就“医疗侵权诉讼中患方举证责任的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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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言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9,30(5):41-43
调和患者自主权与医师、患者家属的医疗决定权之权利冲突,应该赋予患者家属参与医疗决定的地位,但家属不可以否决患者之最终决定.家属在代理患者做医疗决定时,应该以患者之最佳利益为考虑,做出符合患者最佳利益之医疗决定;患者家属代为医疗决定妨碍或损害患者最佳利益时,医师应依患者本人的意愿采取符合患者最佳利益的医疗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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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哲学家认为,一个作为原因的事件和一个作为结果的事件之间总是有时间间隔的,无论这个间隔有多小。换句话说,并不存在所谓的“同时性因果”,即原因和结果同时发生的因果关系。该观点得到两个物理学理论(相对论和刚体理论)的支撑,因此很难被哲学论证所动摇。在尊重物理学的前提下,本文不试图为现实存在同时性因果作辩护,而是要为“同时性因果”这个概念的可能性进行辩护——按照本文的看法,即使事实上同时性因果关系并不存在,这种关系也可以被合理设想。这个可设想性的要点之一在于一个解释关系中的不对称;本文的讨论也从而揭示出因果关系概念对于解释关系的依赖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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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告知中的患者家属医疗决定权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曾言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9,30(3)
调和患者自主权与医师、患者家属的医疗决定权之权利冲突,应该赋予患者家属参与医疗决定的地位,但家属不可以否决患者之最终决定。家属在代理患者做医疗决定时,应该以患者之最佳利益为考虑,做出符合患者最佳利益之医疗决定;患者家属代为医疗决定妨碍或损害患者最佳利益时,医师应依患者本人的意愿采取符合患者最佳利益的医疗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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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刘劲松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1,22(4):10-13
引起医疗纠纷的事实可分为应由医方承担责任的事实和不应由医方承担责任的事实,只有医方符合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即医疗行为的主体是医疗单位、主体有过失或违反义务的行为、有损害后果、而且主体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才需承担法律责任,以消除只有损害后果医方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和只有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才承担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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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8,(6)
医疗大数据患者隐私权的请求权是指权利人(患者)所拥有的基于对自己的医疗信息和身体信息请求他人(医师或者医疗机构)为或者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权利。这种请求权属于一种实体权利,作为一种实体性的权利具有实体法法理基础。损害结果扩张、主体利益多样性、因果关系无法判断、隐私的救济手段太弱导致患者隐私权的请求权实现具有一定障碍,可以通过完善《侵权责任法》和物权法平衡权利竞合利益,以及通过医疗大数据技术创新实现。 相似文献
10.
从消费者剩余理论看最新医改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王洪春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8,29(12)
从消费者剩余理论来看,患者有医疗消费才会有“剩余”,合理的医疗消费才会增加患者的“剩余”,医疗价格和费用的控制仍然是这次医疗改革成败的关键,因为这是消费者到底是否有“剩余”的关键。医改的首要目标应当是真正让利于群众,即使群众有医疗消费“剩余”,控制医疗价格和费用应当有可操作性指标,医改方案应当有一些消费者“剩余”方面的指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