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意识对公共存在的维护和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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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忠炜,郭湛.公共意识对公共存在的维护和建构[J].哲学研究,20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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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忠炜 郭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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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军航空大学航空基础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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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意识由公共存在决定,又能动反作用于公共存在。这种机制,首先在于使主体认识和把握社会公共存在的本性,进而引领主体通过建构更优化的公共存在的实践,体现其能动和创造的特质。公共存在的层级和样态不同,相应的公共意识的作用方式也不同。在个体群体层面,公共意识使主体确立公共的价值追求和评价体系;在社会国家层面,公共意识引领主体建构秩序规范和维护公共利益;在人类整体层面,公共意识通过凝聚历史合力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人类社会作为公共存在的历史进步,需要公共意识发挥对其维护和建构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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