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层次学 习全方位宣传 高标准落实 对中国伊斯兰教界学习贯彻《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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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积善. 分层次学 习全方位宣传 高标准落实 对中国伊斯兰教界学习贯彻《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的思考[J]. 中国宗教, 2021, 0(3): 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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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积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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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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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的颁布出台,是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宗教事务条例》确立的宗教教职人员制度的细化和实化,是保障教职人员合法权益、规范教职人员管理的法规依据。《办法》制定过程中,先后两次向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征求意见,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和广大伊斯兰教界人士积极参与,及时提出了意见建议。《办法》公布后,伊斯兰教界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更要用《办法》来规范教职人员资格认定、清真寺主要教职聘任、教职人员管理等,全面提升伊斯兰教界依规管理、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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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宗教教职人员 全国性宗教团体 伊斯兰教 法规依据 科学立法 意见建议 民主立法 资格认定 |
Studying at Different Levels,Promoting in All Areas and Implementing at Higher Standard:A Reflection on the Study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Religious Personnel in Islamic Commun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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