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维护宗教和顺与社会和谐 新修订《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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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吉林省是一个多宗教边疆省份,现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种宗教。近年来,吉林省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推进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各项宗教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保持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吉林省对原有《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省条例》,于2020年11月27日由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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