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道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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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子.新加坡的道德教育[J].道德与文明,19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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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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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加坡政府于1982年1月16日宣布采用宗教知识为中学三、四年级道德教育之必修课程,其中科目有佛教、基督教、回教、印度教、世界宗教。 李光耀总理曾说过:“新加坡政府希望人民有宗教信仰,一个虔诚的回教徒或印度教徒,总比一个无所不为的无神论者可。”虽然他自己是一个不可知论者,但他相信宗教对于一个人的行为有积极的道德感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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