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清末庙产兴学看宗教的社会管理
摘    要:晚清中国社会存在多种宗教及民间信仰,均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和方式产生社会影响,发挥社会作用,政府一般采取不多干预的政策。戊戌变法时期,庙产兴学运动兴起,后在张之洞《劝学篇》的提倡下得到一定发展。及至清末新政,清政府下令制定新的学制,无论是张百熙制定《钦定学堂章程》,还是1904年颁布《奏订学堂章程》,都有庙产兴学的相关规定。庙产兴学的过程伴随着清政府加强对社会控制的过程,打破了旧有的社会权力结构,引发若干社会问题,僧俗矛盾激增,地方民变毁学不断,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性。1905年,清政府发布保护庙产的上谕,庙产兴学运动在官方层面上告一段落。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