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课堂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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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级本硕连读班全体同学.关于新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课堂讨论[J].医学与哲学,2003,24(2):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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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级本硕连读班全体同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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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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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 0 2年 4月 2 8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文简称新《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也及时颁布了与之配套的“医疗诉讼责任倒置”的规定 ,随后卫生部也相继发布了相关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试行 )》 ,将《条例》落到了实处。作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大学生 ,未来的白衣战士 ,同学们在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下文简称老《办法》)和新《条例》的基础上 ,结合当前社会现实 ,在医学伦理学课堂上围绕这一现实的医学伦理问题进行了一次专题讨论。1 对老《办法》的质疑邓少林 :老《办法》对医疗事故的缺陷。定义存在重大的缺陷。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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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质疑 先进性 问题 对策 |
文章编号: | 1002-0772(2003)02-005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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