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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讲记(五)
作者姓名:法尊法师  隆莲
摘    要:因不生果则无果,离果则因应无因,此二如幻我无失,世间诸法亦得有。此明自宗所许因果。外人问云:汝中观因果云何立耶?答云:离因无果,离果亦无由立因,我许此因果二法,唯观待假立,如同幻事。不执有自性,故我无汝所犯诸过失,而世间因果亦得不坏。能破所破合不合,此过于汝宁非有?汝语惟坏汝自宗,故汝不能破所破, 自语同犯似能破。无理而破一切法,故汝非是善士许,汝是无宗破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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