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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
引用本文:周慧超.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J].哲学动态,1993(6).
作者姓名:周慧超
摘    要: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周慧超实践唯物主义强调作为主体的人的能动的进取与创造精神。创造范畴揭示和表征着三个方面的内涵;(一)主体是人在实践中自己创造的结果。实践活动的对象化即具有自我意识的人通过自觉的、有目的活动创造对象世界,同时也造就着自己的主体地位;(二)主体是创造的承担者和实现者,人在世界中处于中心地位。人通过实践活动在对象中打下自己的烙印.创造属人的世界;(三)自然界不仅仅是一个自身的存在。人凭借自己的创造使自然界的一部分由一种天然的存在状态逐渐变成一种再生产出来的东西,这也即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创造范畴有四个方面的特征;第一,从主体出发,承认人与世界的关系是为我而存在的关系;第二,历史批判的特性。创造概念蕴含着主体对于对象的价值关系,主体要对对象和自身作出评估与选择,以确定自己的活动目的和方式,并以此来保证人对外部世界的创造效应;第三.不断革命性。这里的革命指现实世界、社会结构和人的发展与存在方式三重变革;第四,实践改造的特性。这是创造范畴的本质特征。实践改造性是人化世界一切关系得以发生、存在和发展的原生点。人类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是人类自我生成、自我创造的能动原则的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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