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古代中国的乐教传统源出西周—春秋时代的礼乐文明,并非自儒家而始。"礼乐之治"下的乐教形态,以"厚人伦""美风俗"为教化手段,而以善治作为基本的政治目标。相应地,其间的道德观念也还处在政治话语的笼罩之下。这一乐教传统发展到孔子这里,开始演化出了具有根本意义的新面向:在重视乐教政治功能("移风易俗")的同时,孔子开始深入到个体的层面沉思乐之于生命完满的价值("成于乐")。委实,儒家之前的知识阶层对乐之于个体生命的修养价值就已经有了相当的理论探讨,不过这些讨论还停留在养生的层面,大致未脱"卫生之术"的范围。早期儒家则一改养生的话头,转而以养德作为中心的关切,发展出一套完整的以乐成德的修养论,而大成于荀子和《礼记》。这一乐本修养论(music-based cultivation)以自然情感治理为内容,试图通过性情训练为道德实践提供必要的主体保证。在早期儒学的脉络中,这一修养论的哲学基础可以通过《中庸》的"中和"观念得到合理的解释。最后,在一个高度物化的现代社会,人文性的乐本教养传统在日常生活中的回归,对于我们追寻"好的生活"具有特别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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