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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的自然主义
引用本文:K.史密斯,周晓亮.休谟的自然主义[J].世界哲学,1996(Z2).
作者姓名:K.史密斯  周晓亮
作者单位:英国爱丁堡大学逻辑和形而上学 教授
摘    要:“读休谟的哲学著作要非常细心。他写的每一页,尤其在《人性论》中,都有十分丰富的内容。他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依据各种不同的关联,说了那么多不同的事情,而且毫不在意他以前是怎么说的,这就使得很难明确地说出他是否讲过这个或那个特定的学说。他将同样的原理用于十分不同的题目,以至毫不奇怪,我们可以在他的叙述中找到许多字面上的和实际上的不一致……这就使得在休谟那里很容易找到各种哲学,要不然就是把一段陈述同另一段陈述对立起来,以致根本找不到任何哲学。”(引自塞比—比格为休谟的《人类理智研究和道德原理研究》写的序言,第7页。该书下简称《研究》)格林在他的《休谟的“人性论”导论》中所采取的实际就是后一种做法。格林对《人性论》的解说引出了这样的结论:休谟没有任何确定的信念,他仅仅是把他从洛克和贝克莱那里继承的一些原则发展到怀疑主义的结局。除了由非理性的联想力所组织起来的主观的精神状态外,没有任何东西存在。既没有自我,也没有外部世界。格林坚决认为,休谟甚至是比贝克莱更有甚之的主观唯心论者,而且他还是一个非常彻底的怀疑论者,他把对自我之内或之外的永恒性、同一性、能动性的一切信念,都斥之为虚构和幻想。一切都是变化的:变化不受规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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