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义心而生利、反利心以除害——以朱子为枢纽重新考察儒家义利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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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朱子认为,《孟子》首章处理的是"义心"、"利心"问题,是在反"利心",但这又不是无法保证后果的"动机论"。在朱子,儒家的这种旨趣,是基于儒家对于义、利的理解以及"义生利"的洞见的,儒家义利观的全面表述应该是:义主合当,不但内在于心,而且外在于事物本身;利则首在各得其所、次在人伦牢固,财用之利,顺此而定;在事物本身,义生利而本末一贯;连人心而论,义心务本而有助于利益自本之末地健康生出,利心逐末而将自末之本地反噬义利;处事之要,在于"充义心而生利、反利心以除害","曰利"之方,当为"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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