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做好帮助指导民族自治地方州庆、县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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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觅.努力做好帮助指导民族自治地方州庆、县庆工作[J].贵州民族宗教,2007(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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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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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上级国家机关对民族自治地方举办的州庆、县庆活动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近年来,省民委抓住有利时机,帮助指导民族自治地方州庆、县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现就帮助指导民族自治地方州庆、县庆工作,谈点个人的认识和体会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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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自治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上级国家机关 贵州省 突破性 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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