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荀子看来,"道"是人发动行为时应依据的准则。但为何要依"道"来行动,而不应依"非道"来行动,其背后必有一根据,即有一原则,这一原则也就是决定道之所以为道的原则。由于"礼义"是作为"权"、"衡"之"道"的实质,这一原则也即是"礼"之所以为道的原则。这一原则在荀子那里只能是"合理性原则"。但荀子对"礼"的合理性进行的正面阐发只是其效用性,这就带来了两个理论上的问题:一是某些基于人类整体的、长远的利益这一视角而来的具体的"礼",必然会在某些情况下与个人当下的乃至长远的利益相冲突,导致其从效用性而言的礼的合理性原则无法落实为个人"心应可道(礼)"的决定原则;二是只从效用性上言"礼"的合理性,使得"礼"的道德涵义处于悬空状态,在某种程度上模糊了"礼"与"法"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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