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纳斯鲍姆持有一种认知主义的情感观,认为情感通常具有一个意向性对象,并包含关于这个对象的评价性信念。作为一种具体的情感,同情必然也包含一些认知性的因素,纳斯鲍姆将它们归结为三个评价性判断,即关于苦难的严重性判断、关于苦难的不应得判断和一种幸福论的判断。在她看来,这三个评价性判断既是同情产生的必要条件,也是同情产生的充分条件,除此之外并不存在其他必要因素,移情对同情而言只是一种心理层面的重要向导,任何特定的生理感觉都不可能成为同情的必要组成部分,而精神的痛苦被视为评价性思想的感情特征,由于它本身不具备概念上的独立性,因此并不构成评价性判断之外的另一个必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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