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机融合智能的自我意识与交互主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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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春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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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哲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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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人机融合智能的道德风险及其协同治理研究”(20BZX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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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我意识是主体性的前提,而语言是主体性的载体。以ChatGPT为代表的大语言模型实现了人机自由交互,由此带来了人机是否产生交互主体性的论题。人机融合智能是由人—机—环境构成的群体智能系统。人机融合智能的交互主体性由人主导,并且由于使用者对智能机器人主体地位的功能赋予,产生了人机交互主体性。如果把交互主体性作为自我的原初存在,人机融合中使用者就在自身意识经验中构造出他人,从而使得智能机器人获得主体地位而无须具有自我意识,同时认为机器人的伦理意义不必依赖其意识和思维的存在,而是依据其在人机互动中的外在表现。人机融合智能的交互主体性可能会带来一系列无法避免的道德后果,如意识经验结构的改变与自我的损耗、机器依赖与虚拟亲密关系的建立、隐私安全与远程受控的风险加剧、人格同一性变化及责任归属困难等,需要人类社会进行前瞻性考量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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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机融合智能 自我意识 交互主体性 人工共情 人机互动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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