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孔子之“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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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立夫,黄小荣.论孔子之“乐”[J].伦理学研究,2023(1):7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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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立夫 黄小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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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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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人间佛教与禅宗”(18FZJ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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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孔子之“乐”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感官快乐、物质享受;二是精神快乐尤其是道德幸福;三是精神自由。孔子之“乐”的特征可以概括为强调礼对快乐的节制和对仁的追求。道德是理解孔子之“乐”的关键,回归道德本身,成为一个有道德的君子才能创造和享受幸福。孔子的快乐之路即向善之路、成德之路或成人之路,具体包括弘道、顺性、节情、成教和游于艺等五个不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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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德幸福 精神自由 节礼 为仁 弘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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