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与记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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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云根.忘记与记念[J].天风,2007(2):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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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云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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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时间在一年年地过去。在过去的每一年中,都会发生许多事情,这些事情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应该记念的,一类是应该忘记的——一、应当忘记的事从保罗所写的腓立比书三章十二至十六节的经文可知,凡是让人自高、骄傲之事都是我们应该忘记的。另外,让人仇恨,嫉妒、发怨言之事也是我们应当忘记的。这些事包括我们的成就、功劳、别人的过犯与得罪你的事。保罗说:“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弟兄们,我不是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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