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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与主导的关系——谈低年级的识字教学
引用本文:李爱华.主体与主导的关系——谈低年级的识字教学[J].四川心理科学,2014(15):101-101.
作者姓名:李爱华
作者单位:广东深圳市前海学校
摘    要:识字是阅读与写作的基础,是1—2年级的语文教学重点,更是整个小学语文教学的前提。整个小学阶段要求认识约3500个生字,1-2年级就要求认识常用汉字1700—1800个。《小学语文教学大纲》提出“识字教学要教给学生识字方法,培养识字能力。”《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识字教学要使学生“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语文是一门基础学科,识字教学是基础中的重点。识字过程是一件十分枯燥的工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它能把枯燥的识字教学变得轻松有趣。孩子知道掌握汉字的重要性,并对识字产生积极的兴趣,他就能自觉地去学习并掌握汉字的音、形、义。在我的识字教学课堂中,我重视激发孩子的识字兴趣,培养孩子的识字能力。

关 键 词:识字教学  低年级  《小学语文教学大纲》  主体与主导  识字能力  新课程标准  教学重点  小学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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