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与主导的关系——谈低年级的识字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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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爱华.主体与主导的关系——谈低年级的识字教学[J].四川心理科学,2014(15):10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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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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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深圳市前海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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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识字是阅读与写作的基础,是1—2年级的语文教学重点,更是整个小学语文教学的前提。整个小学阶段要求认识约3500个生字,1-2年级就要求认识常用汉字1700—1800个。《小学语文教学大纲》提出“识字教学要教给学生识字方法,培养识字能力。”《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识字教学要使学生“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语文是一门基础学科,识字教学是基础中的重点。识字过程是一件十分枯燥的工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它能把枯燥的识字教学变得轻松有趣。孩子知道掌握汉字的重要性,并对识字产生积极的兴趣,他就能自觉地去学习并掌握汉字的音、形、义。在我的识字教学课堂中,我重视激发孩子的识字兴趣,培养孩子的识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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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识字教学 低年级 《小学语文教学大纲》 主体与主导 识字能力 新课程标准 教学重点 小学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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