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己”抑或“他性”?——海德格尔与列维纳斯死亡观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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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瑜. “本己”抑或“他性”?——海德格尔与列维纳斯死亡观比较分析[J]. 医学与哲学, 2022, 43(3): 12-16. doi: 10.12014/j.issn.1002-0772.2022.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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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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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东广州 5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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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18YJC72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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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海德格尔与列维纳斯都“直面”死亡问题,并对死亡的本性、自我与死亡的关系以及他人之死与自我的关系等问题做出充分回应。海德格尔认为死亡是始终“悬临”于此在生存之中的向终结存在的方式,死亡构成了此在最为本己的整体能在,并展现为主体“我-能”的意向性结构。列维纳斯却要打破生存论上的死亡“悬临”,消解主体的“我-能”,并将“向来属我”的死亡孤独转换为伦理学上“异质属他”的死亡责任,由此,死亡不再是此在为自身存在负责的方式而是为“他者”担负责任的伦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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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死亡 自我 他者 责任 |
收稿时间: | 2021-10-29 |
修稿时间: | 202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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