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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教协会关于全真道传戒的规定
摘 要:
道教授受戒律,源远流长。自太上降授科仪,即成道教之传统。全真道传授戒法,自金、元邱长春真人订立传戒仪范以来,清顺治全真第七代律师王常月方丈又创全真丛林,开“三坛大戒”,广度弟子,弘扬律宗,重振全真之道风,成道教中兴之祖。据王常月律师《全真说戒威仪科》所订,出家道士不但要持有《度牒》,还应有《戒牒》。出家后要经过受戒仪式的考察和接受戒律教育,方可成为合格道士。戒律精严乃全真道徒言行准则,学道者当首务积善、定念、修德、理身。学道不持戒,无缘登真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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