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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庄哲学中的光明意象释义
作者姓名:邓联合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王夫之《庄子解》注释与疏义”(编号19BZX064)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用光明意象描述至上本体和理想人物是古代中西哲学的常见现象,老庄用以呈现本体之道和得道者的这类意象却具有别样的思想意趣。首先,二者在指出道兼具光明与晦暗两个相反特点的同时,更特别强调其晦暗的一面而弱化其光明的特点,其目的在于确保万物"自然"的显现和生发免受最高存在者光芒的强势遮蔽,所谓道与万物"和其光"实为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视觉意象表达。其次,通过内视、凝守、虚静等工夫修养,老庄都认为得道者将契会道的光明一面,获得光明的心境;所不同者,这种内在光明感在庄子笔下更具神秘色彩和超越精神,在老子那里则透显着自知自明的政治理性特质。最后,与道的晦暗一面相应,老庄都主张得道者应遵循知白守黑、"光而不燿"的行为法则,反对圣人外耀德智的光辉以笼罩百姓、治平天下,他们推崇的敛抑光芒、黯弱自守的"玄德"之圣实则是对以光辉显耀的尧孔为代表的儒家"明德"之圣的拨反和批评。

关 键 词:老子  庄子  光明    得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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