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巡抚断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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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月利!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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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朝时,有个富翁姓张,膝下有个女儿已经出嫁。到了晚年,张富翁又喜得一子,取名一非,平时只叫他张一。两年后,张富翁身患重病,女婿仲才以孝顺为名常来探望他。病危时,张富翁写下了这样两份遗嘱:“张一非我手也家产尽与我婚外人不得争执。”女婿儿子各一份,女婿看了暗暗欢喜。不久,张富翁病故,家产尽由女婿经营。204EMx了,张—非已长大成人,他心中非常气愤,便到街门状告姐夫场占他家财产。巡抚于谦,反复阅读、分析遗嘱,最后宣布:“将全部家产的七份归张仙F,其余三份给张一非的姐夫仲才。”仲才一听反驳说;“岳父在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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