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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深圳市文明市民评选和奖励办法》
摘    要:为了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并使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最近,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政府印发了《深圳市文明市民评选和奖励办法》,要求全市市属和驻深各处以上单位遵照执行。 《办法》共分六章十七条,对文明市民的性质、文明市民的标准、文明市民的评选程序及命名、文明市民的奖惩和文明市民的管理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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