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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特根斯坦論說明与描述
引用本文:D.格如恩德,张静一.維特根斯坦論說明与描述[J].世界哲学,1964(9).
作者姓名:D.格如恩德  张静一
摘    要:此文批评了维特根斯坦的说明和描述的学说。首先作者指出维特根斯坦的见解及其论据:(1)维特根斯坦认为说明自然现象是科学的独特的作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就是要将对自然现象的说明还元为尽可能少的若干原始的自然规律;而哲学断然不是科学,因此决不能运用科学的方法。他把形而上学的源泉归之于哲学家们企图按照科学的方法求提问题、回答问题的倾向。他认为哲学是“纯粹描述的”。(2)他认为“说明”是一种科学方法,而科学方法的运用导致意见的一致;而对哲学问题大家却不能达到一致的意见,所以在哲学中人们决不应当来说明。(3)他认为描述并不是描述现象,而是描述语言的用法。因为在他看来,语言用法的错误就是一切哲学问题困惑的根源和原因。哲学问题的原因就是一团语言的混乱。接着,本文作者以心理意象问题为例对维特根斯坦的见解进行了批评:(1)维特根斯坦尽管把哲学问题当作胡说,然而他自己却仍然被他看作为哲学的问题所引诱,如在心理意象一例中,他提问“发生了什么?”这样一个含糊的问题。(2)维特根斯坦认为应从哲学中排除掉假说、原因及说明,而他自己却提出哲学问题的原因是辞汇的混乱,这一观点本身就是一种说明,这是自身谬误之一例。(3)根据说明和描述的不同而将科学研究与哲学研究截然分开是不对的,因为由科学之能说明推论不出哲学之不可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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