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二十世纪下半叶,随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生物医学技术也有飞越的进步,许多过去不能设想的医学奇迹出现了,它使一些垂死的病人,通过移植他人的器官而获得新的生命;它通过产前检查,可以预测出胎儿的各种先天缺陷,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补救。然而,生物医学技术的进步也向传统的伦理观念提出了一系列的难题,比如:由于生殖技术的出现,把性行为与生育分开,把产卵、受精、胚胎三者分开,用人造子宫或代理母亲进行体外妊娠,使不育的夫妇也能生儿育女,这些技术符合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吗?它会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婚姻、家庭的模式?再如生育控制技术的发展使控制人口成为可能,而这也使医学超出了它传统的范围。传统的医德要求医生对个人负责,现在又要求医生对社会负责,当这两种责任发生矛盾时,医生应该怎么办呢?这是过去医生没有碰到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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