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生态文明思想的伦理之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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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伊霞.马克思生态文明思想的伦理之善[J].道德与文明,2021(6):4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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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伊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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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辽宁大连 116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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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生态文明思想强调人与自然之间不是对立的主仆关系,而是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的辩证统一关系.在伦理层面,主张要承认自然的伦理尊严,摒弃人为自然立法的思想传统,实现人为天地立德,伦理之善的完成必须依赖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和谐共生的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进而,化解人与自然的道德冲突与疏离,这不仅需要满怀友爱大爱的生态道德情感,还需要变革人与自然之间物质交换的方式以及与之联系的整个社会制度,实现人与自然的全面和解.这不仅是马克思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终极伦理关怀,更是他们为人类构建的生态伦理的至善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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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 生态文明 伦理 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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