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对利己论的认识及其道德目的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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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伟斌,张李娜.休谟对利己论的认识及其道德目的设定[J].道德与文明,201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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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伟斌 张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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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经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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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北经贸大学青年基金项目(2013KYQ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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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休谟人性理论中存在一个基本的矛盾,这集中体现在他对利己主义的态度上:他在道德哲学中拒绝利己主义,但在政治哲学中却将利己作为基本的人性假设;他在政治哲学中强调法治和分权,在道德哲学中则将仁爱和同情作为道德的人性基础。休谟政治哲学的主题是正义,而其道德哲学建构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正义的实现。这一矛盾也可视为实现正义的不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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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利己主义 法律 道德哲学 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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