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人问题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挑战——兼论纳斯鲍姆之"能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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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涛.残障人问题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挑战——兼论纳斯鲍姆之"能力法"[J].伦理学研究,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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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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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哲学系,北京,10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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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残障人问题给罗尔斯的理论带来的巨大的挑战,这根源于罗尔斯对公民之理性平等的设定.由于人只有在生命的某个特定的阶段才会具备独立性以及实践理性的能力,因此在罗尔斯的理论设计中,残障人就丧失了参与建构正义原则过程的资格.美国当代著名伦理学家纳斯鲍姆从四个方面,即首要善、康德哲学之人性、大致平等和互利,对罗尔斯的理论进行了审视,并提出了"能力法"的理论.在许多现实问题的分析上,纳斯鲍姆的理论要比罗尔斯更具有解释力,但仍需更多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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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残障人 正义 能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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