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有了“或者”就可分析为可兼析取吗?——与何庸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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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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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何庸同志在自己的文章中认为,一个命题如果有了“或者”就可分析为“可兼析取”(即相容选言),决无例外。例如: 一、我认为一个命题是什么命题,决定于形式而不决定于有关事实。二、当语言形式上不好区分时,就取含意最少的,即取各种情况的“最大公约数”。不可兼的析取蕴含可兼的析取,后者是前者的“最大公约数”。故有了“或者”,就可分析为可兼析取,决无例外。三、为了表达不可兼之意,最好多说点话,不要省略,不要再让人家从事实方面去体会猜测说话者的原意。”(摘自《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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