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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法人资格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影响北大核心CSSCI
引用本文:张兴发.确立法人资格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影响北大核心CSSCI[J].中国宗教,2017(8):18-19.
作者姓名:张兴发
作者单位:1.中国道教协会道教文化研究所;
摘    要: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的确立,一方面维护了宗教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便利了政府和社会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和监督,进而提高了宗教界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201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正式施行,其第三章第三节九十二条规定:“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

关 键 词:宗教活动场所  法人资格  法人地位  宗教团体  宗教教职人员  社会服务机构  寺观教堂  民事活动  宗教事务  宗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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