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善行为的续生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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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尽举. 论善行为的续生价值[J]. 道德与文明, 2002, 0(1): 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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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尽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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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政治系副教授,河南,开封,47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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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善行为的效果和价值都具有二重性。善行为的效果可以分为本事效果和续生效果。善行为的价值也可以分为本事价值和续生价值。善行为的续生价值是随着道德行为而产生的精神价值 ,可按其影响社会的程度分为原生性价值、次生性价值、发散性价值和永恒性价值四种类型 ,进入永恒性价值的精神也就进入了不朽层次。善行为产生续生价值的基础是个体行为的连续性、个体行为的社会性和人类行为中物质利益关系与思想利益关系间价值的相互转换。行为的续生价值是伦理学界未曾讨论过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可拓展新的研究领域。在指导道德实践方面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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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本事价值 续生价值 永恒性价值 |
文章编号: | 1007-1539(2002)01-0016-04 |
On the Value of Benevolent Behavio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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