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割损与献于圣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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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满了八天,孩子应受割损,遂给他起名叫耶稣,这是他降孕母胎前,由天使所起的。按梅瑟的法律,一满了他们取洁的日期,他们便带着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献给上主,就如上主的法律上所记载的:“凡开始首生的男性,应祝圣于上主。”并该照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献上祭物:一对斑鸠或两只雏鸽。那时,在耶路撒冷有一个人,名叫西默盎。这人正义虔诚,期待着以色列的安慰,而且圣神也在他身上。他曾蒙圣神启示:自己在未看见上主的受傅者以前,决见不到死亡。他因圣神的感动,进了圣殿;那时抱着婴孩耶稣的父母正进来,要按着法律的惯例为他行礼。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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