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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哲学·意识形态——论马克思主义三重性质的内在关系
引用本文:张立达.科学·哲学·意识形态——论马克思主义三重性质的内在关系[J].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研究,2012(7):21-27.
作者姓名:张立达
作者单位:1.西南政法大学政治学院哲学系;
摘    要:科学、哲学、意识形态作为马克思主义内部三重性质的关系:科学是力求价值中立的对客观存在的研究,哲学是对人存在意义的探求,意识形态是具有特定价值倾向性、并维护自我肯定性立场的社会意识形式。科学为哲学和意识形态提供知识基础,意识形态为科学和哲学确定价值前提和价值规范,哲学则不满足于上述两种确定的理论话语,而要在理论与现实的距离和张力中对理论加以反思和批判.开显人类自我创造的新的可能性。马克思主义这三重性质是辩证统一的,但如今它的科学性和意识形态性受到充分重视,而其哲学性相对受重视不足,哲学的反思功能未能充分发挥,故而应当成为我们着力解决的问题。

关 键 词:科学  哲学  意识形态  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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