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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男女、婚恋观之我见
引用本文:周兴春.孔子的男女、婚恋观之我见[J].道德与文明,1988(3).
作者姓名:周兴春
摘    要:孔子认为理想的人类社会应当建立在“仁”和“札”的基础上,应当是充满仁爱礼义、和睦亲善。 孔子就是从仁爱礼义立场出发而去看待男女、婚恋问题的。 孔子根据人的生理,明确提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 在孔子编纂的《诗经》中,有许多诗歌描写了男女之恋的真诚、热烈,为人们构画出一幅幅追求婚恋幸福、贞洁的图画。如《桃夭》一诗写到:“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言其妙龄美女在鲜花盛开的阳春三月欣喜出嫁,新婚之室家会多么美满和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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