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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仁公关系论——兼考《朱子语类》“惟仁然后能公”条
作者姓名:刘蒙露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仁学发展史(多卷本)”(项目编号:19ZDA024)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仁与公的先后关系是朱熹晚年反复探讨的议题之一。而朱子语录与书信中存在两种对此截然相反的记载。经考辨可知,黎靖德本《朱子语类》卷六中“故惟仁然后能公”一句当作“故惟公然后能仁”。由此可证,即便基于仁、公的定义及内外关系,“仁先公后”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朱熹关于二者的先后仅有“公先仁后”一种明确主张,意在豁显作为去私工夫的公对于仁性在现实中无碍显发的前提意义。“沙水之喻”化解了“仁内公外”与“公先仁后”两种朱熹仁公关系论之间的表面矛盾,进一步呈现其对于内在性理与外在工夫的兼顾。朱熹既强调本然仁性的先天禀受,在晚年则更加重视实然仁德的后天流行。

关 键 词:    公先仁后  仁内公外  克己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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