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是我们的神圣权利——涂世华主教在蒙特利尔会议上的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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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涂世华.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是我们的神圣权利——涂世华主教在蒙特利尔会议上的发言[J].中国天主教,19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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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涂世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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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玛豆福音28章18节记载:耶稣便上前对他们说:“天上地下的一切权柄都交给了我,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成为门徒,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他们授洗,教训他们遵守我吩咐你们的一切。看!我同你们天天在一起,直到世界终结”。耶稣在这里将训诲万民、施行圣事和管理教会的全部权力交给了宗徒们。并许下天主将一直与教会在一起,保证达到预定的目的。这就决定了宗徒们应有继位人来继承宗徒们的职务和使命。宗徒们领受圣神后,就从耶路撒冷开始在各地建立教会,宗徒们的继位人即各地主教根据基督的旨意完全有权自己管理自己负责的地方教会,以主教为首的地方教会有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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