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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创造个人
引用本文:陈舟.论社会创造个人[J].现代哲学,1992(2).
作者姓名:陈舟
作者单位:军事科学院政研所
摘    要:个人是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的统一体。然而,决定个人的本质并使他成其为个人的东西,不是生物因素,而是社会因素。无论是从时间序列还是从空间广度上说,个人都是社会的产物;个人原初的生命活动是与既定的社会环境同一的;个人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外在的社会环境所给定的。马克思在考察社会历史的发展时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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