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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生活中的特殊作用——《精神的试析》之三
作者姓名:望云
摘    要:佛学名词中有“想蕴”、“想心所”。佛教学者多认为想即观念。我在《精神的试析》一文(见本刊1981年第三期)中亦说“想,约当观念”。这实际是不符合原义的。《成唯识论》卷三:“想,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境,外境。佛学认为眼意二识,在接触外境(境为第八识相分,对前六识说,名之为外)时,不能直接认识外境;皆是由与二识相应的想心所,分别以境为质,摄取影像,作为二识认识的内容。“境”是本质相分,疏所缘缘;“像”是影像相分,亲所缘缘。这与我们的生活常识,形成了尖锐的对立,因为生活常识认为识是能直接认识外境的,根本不承认“于境取像”的理论。笔者是学佛学的,想根据佛学的原理发表一些不够成熟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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