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治社会的共享目的——以罗尔斯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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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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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暨哲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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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项目"政治认同视域下的爱国美德研究"(17B177),湖南师范大学共享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政治社会的共享目的"(17GX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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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罗尔斯一方面恪守自由主义的中立原则,另一方面又拒斥霍布斯式的"私人社会",认为良序社会的正义原则及相应的制度是一种内在善,是公民应为之奋斗的共享的终极目的,两者形成了紧张关系。为了解释其张力,罗尔斯援引奥克肖特关于事业联合体和公民联合体的区分指出,有着共享目的的政治社会不同于严格意义上的共同体,而只是实践联合体(公民联合体),它相容于中立原则。但事实上,对于罗尔斯而言,中立原则和共享目的的和解依赖于更深层次的共享——对自由及其相关价值的共享。正是奠基于这两个层次的共享目的,政治认同得以确立,"稳定性论证"才得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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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治社会实践联合体政治正义共享目的政治认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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