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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布尔论民主的理由
引用本文:裴自余.尼布尔论民主的理由[J].学海,2013(3).
作者姓名:裴自余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研究所 上海,200092
摘    要:关于民主的理论一般均含有某种人性的假定。传统自由民主者泥于世俗主义的进步信仰,将人视为"根本无害的个体",结果使民主社会既不能对民主所面临的危险做出准确判断,又不能充分认识民主对于实现正义的价值。反对民主者则将人视为"一种危险的动物",他们虽然洞察了人性的幽暗,但其建立在悲观主义人性论基础上的反民主理论,则犯了逻辑未能首尾一贯的错误,它对人性的悲观看法没有适用于统治者身上。尼布尔则认为人既不是一种本质上无害的动物,也不是一种危险的动物,而是一种"兼有肉体和精神的造物",人处于自然与精神的交汇处,兼有"原罪"与"原义",既可趋善也可作恶。基于对人性两端的全面把握,尼布尔倡导一种深刻的谦恭精神:人应当对自身的主张,包括关于最终真理的主张之相对性保持某种最起码的认识。民主的理由在于人性:人行正义的能力使民主成为可能,人行不义的倾向使民主成为必需。

关 键 词:尼布尔  民主  人性  原罪  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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