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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V·克拉夫特的《理性的道德論》
作者姓名:W.埃希霍恩第一  郭官义
摘    要:作者在谈到他写这篇文章的主要愿望时说:“只有理性的论证,也就是说以认识为根据的论证,才能给道德以可靠的基础。因为,理性就意味着,人可以让自己的行为遵循认识”(见第6页)。毫无疑问,这是一种真实的愿望。很早以前,克拉夫特就致力研究伦理学领域中的科学精确性,并对唯心主义和非理性的见解表示过态度。关于如何科学地研究现存的和在特定的集体中起作用的道德观点和原则以及关于如何能够研究它们的社会原因和影响的问题,作者是不太关心的。他所关心的,是这个问题的其它方面:是否能科学地,也就是说用知识去论证道德规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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