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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某行为的处理之我见
作者姓名:花克明
作者单位: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对马某行为的处理之我见花克明《人民检察》1996年第3期刊载了张德忠同志撰写的一则案例。笔者以为,该案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将马某私自履行合同的经营收入收归联营体所有,并由联营体对马某给以相应的处分。如果马...

关 键 词:联营体  《公司法》  侵占罪  拒不交出  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刑事诉讼程序  构成要件  江苏省  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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